一是将农客单价按普通车0.23元/人、千米,中级车的0.25元/人、千米,高级车0.30元/人、千米进行规范,相应车型等级的车辆低于此价的,进行上调,高于此价的,进行下调。
二是对个别特殊路段的客运价格,经经营者申请,价格和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在相应等级车辆里程单价基础上不超过50%幅度内加成。
三是营运线路中有跨乡、区(县)、省公路的,按不同运价分段计算,加总计收。
四是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招呼站增设、线路里程确定和农客车辆等级认定工作。
五是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