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渝府发〔2014〕21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政府文件要求,荣昌县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讨论研究,结合荣昌县实际,从以下三点做了周密部署和安排。
一、高度重视,专题部署。
二、各司其职,狠抓落实。按照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发改委加大监测力度,密切关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县统计局收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数据;县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临时补贴资金;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准确提供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当保障对象扩大至家庭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时的人员信息。
三、统一实施,实事办实。荣昌县将按照重庆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启动和中止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荣昌县发改委 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