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大足区积极贯彻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1]164号)文件精神,目前全区建设的185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其中泵站扬水工程138处、管网延伸工程47处),已全部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