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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发改委五举措保障《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日期: 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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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宣传。通过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介宣传《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二是明确定价形式。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三是明确免费对象。对执行紧急任务时的制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抢修救灾车;住宅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并按规定标准收费)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加强与市政部门配合,要求各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取得市政部门颁发的公共停车楼场备案登记证后,方能取得相应的收费资格。

五是加强价格公示。 要求各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点)收费区域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等情况公示出来,接受群众监督。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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