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重庆市物价局决定启动统一制定重庆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价格听证程序。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重庆市物价局拟于2014年8月上旬召开“重庆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价格听证会”,对拟订的《重庆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价格听证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6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用户代表13名,通过有线电视用户在网络自愿报名,由重庆市物价局按随机选取、现场公证的方式产生。其中城镇用户9名,分别在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产生3名;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产生2名;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产生2名;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产生2名;农村用户4名,分别在上述四个区域各产生1名;同一区县用户不超过1名。
2.经营者代表2名,其中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1名、重庆广电集团1名;
3.重庆市人大代表3名,由重庆市物价局提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推荐;
4.重庆市政协委员3名,由重庆市物价局提请重庆市政协办公厅推荐;
5.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3名,由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文化委、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推荐1名;
6.专家、学者2名,由重庆市物价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0个,旁听人员通过网络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8个,按新闻媒体报名顺序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市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本市有线电视用户;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对重庆市有线电视行业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5.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市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参加人的用户代表和旁听人员于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
(三)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于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重庆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价格听证方案要点等事项由重庆市物价局于7月下旬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