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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发改委六举措强化33种复合药品价格管理

日期: 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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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强化管理的药品名称。对纳入医保报销的替米沙坦氯噻嗪等33种复合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二是明确最高零售价格。公布了替米沙坦氯噻嗪等33种复合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三是严格执行加价率规定。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对替米沙坦氯噻嗪等33种复合药品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加价率,不得突破。

四是强化价格公示。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五是强化跟踪调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发现实际成交价格或销售价格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立即报告区发改委。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按政策规定执行的,区发改委将依法严肃查处。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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