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定收费标准:课本标明的价格据实收取,但每个学生从高一至高三的课本费收费总额不得突破900元。
二是明确课本的选用:各校每期使用的课本必须以区教委审定的为准,未经区教委审定而擅自选用的课本,其课本费由学校自行承担。
三是明确课本费用途: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课本,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更不能挤占、挪用。
四是强化收费公示:要求各校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家长和学生监督。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各校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收取课本费,增加学生经济负担。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是明确执行时间:从2014年秋期起执行。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