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国家和我市没有对第二类疫苗流通领域价格行为进行规范,出现经营单位随意加价、零售价格过高的现象,使受种者负担日益加重,第二类疫苗价格问题成为近几年涉价投诉的热点之一。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减轻受种者不合理费用负担,我局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于2014年10月22日制定出台了《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疫苗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于同年12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了疫苗的价格管理范围和分类管理模式,实行分段加价额(率)综合管理。细化了各级流通领域的进销差率标准,明确第二类疫苗流通价格按照低进价高加价率高进价低加价率的原则,采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进价分段等额加价管理;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销售实行最高加价率管理,同时确定了接种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标准。
通过规范疫苗价格行为引导我市疫苗合理流通,有利于鼓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接种单位使用低价疫苗,抑制使用高价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