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召开《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宣传贯彻会
为做好《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市物价局于3月24日召开了《办法》宣传贯彻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各区县发改委物价工作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市物价局刘卫东副局长主持会议,杨治凡副局长介绍了《办法》的立法背景,并对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长寿区、梁平县、巫山县发改委及市水务集团、公交集团、燃气集团作了交流发言,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提出了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市物价局赵宝权局长作了讲话。
杨治凡副局长就如何做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做好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它解决了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的现实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提供了保证。二是要准确把握《办法》主要精神。《办法》厘清了监审主体与被监审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了成本监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了价格成本监审的程序方法,完善了成本监审工作配套保障机制。三是要加强《办法》的学习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要结合成本监审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培训,并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四是要认真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心,规范成本监审行为和工作制度,加强成本机构队伍建设,保障成本监审工作经费,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赵宝权局长进一步强调提出了宣传贯彻工作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办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的自觉性。《办法》的制定实施意义重大,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二是完善政府定价行为的重要举措,三是价格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四是规范成本监审行为的重要手段,五是强化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途径。二要加强学习宣传,形成《办法》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要抓好社会宣传、抓好成本监审机构自身学习、抓好监审对象的学习贯彻工作。三要以开展《办法》贯彻实施工作为契机,着力完善有关制度建设、着力规范成本监审行为、着力围绕价格改革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着力加强成本监审队伍建设,多管齐下,努力开创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