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全面完成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网上报告工作
截止2015年5月22日,江津区全面完成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工作,262个收费单位(点)完成网上申报,并全部复核通过。
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不再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江津区发改委采取“一取消两实行三加强”等措施推进此项工作。
“一取消”: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不再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2016年1月1日起,不再核发及变更收费许可证。全区各领证单位,在2015年12月底前,办理收费许可证(正、副本)注销手续。
“两实行”:一是实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各收费单位(点)建立健全收费台帐制度,按“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的内容要求,如实填报上年度的财务收支决算报表、上年度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支出金额等情况。二是实行收费清单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将本系统实施收费的单位(收费点)名单,实施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等信息及其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并在政务网站上公布。对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收费点)或收费项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向其缴纳费用,并可向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举报。
“三强化”:一是强化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收费单位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采用公示栏、公示牌、电子触摸屏或价目表等形式,公示本单位收费项目信息(含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机关及文号等)。二是强化收费行为监管。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将对部份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票据使用情况、收费解缴情况,收费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情况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事中事后监管,并进行通报。发现在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使用票据不规范等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并限期整改,清退违法收入。涉及违纪违法的重大问题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予以通报和在相关媒体上曝光。三是强化收费管理水平。实行区发改委组织人员自评估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多元化收费评估制度,对各收费单位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逐步建立单位诚信档案和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