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执行新农村客运票价
2015年7月1日大足区执行新的农村客运票价,大足区发改委会同区交通执法大队对新客运票价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督促各农村客运车辆严格执行大足发改〔2015〕31 号和大足发改函〔2015〕21 号文件规定的票价,并在醒目位置对里程和票价进行公示,向乘客做好相关价格政策解释工作,维护农村客运市场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