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践行“三严三实”,积极规范客运车辆明码标价
江津区发改委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客运车辆明码标价行为。一是会同区交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客运车辆明码标价的通知》(津发改委〔2015〕130号),明确了客运车辆明码标价的相关要求;二是组织客运经营者召开告诫会,学习了明码标价相关文件,告诫客运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道路客运票价表;三是将会同区交委在开展客运车辆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若发现仍未按照要求做好客运车辆明码标价的,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