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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召开《重庆市定价目录》实施座谈会

日期: 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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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的《重庆市定价目录》将于201611日与《中央定价目录》同步实施。为加强《重庆市定价目录》的宣传贯彻,确保社会广泛知晓,政府相关部门和经营者正确执行,20151124日下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市定价目录》实施座谈会,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刘卫东同志通报了2003版《定价目录》实施情况、定价目录修订工作的开展情况、定价目录修订的主要原则及内容。修订后的《重庆市定价目录》,政府定价项目缩减为9大类46项,减少1257项,分别比2003版缩减57%55%。其中19项定价项目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市级部门和单位围绕《重庆市定价目录》的实施作了发言,表示将深入学习,正确理解,落实措施,保障目录平稳实施、执行到位。

市物价局局长赵宝权作了《统一思想认识 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重庆市定价目录>实施到位》的讲话,对做好《重庆市定价目录》实施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修订实施《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修订实施《定价目录》是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迫切要求,是规范价格管理的客观需求,是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依法治价的重要途径。二是明确《重庆市定价目录》实施的职责任务,确保定价目录执行到位。要坚决执行放开价格政策,抓紧清理现行价格规范性文件和价格政策文件,建立废止文件目录清单,在《定价目录》正式施行之前向社会公布。要做好政府定价项目衔接落实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和方式的变化完善有关政策,抓紧移植制定相关政策,及时修订部分法规规章。要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监测,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价格异常波动及价格矛盾,紧急、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要积极推进分行业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工作,加强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主动宣传政策,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三是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定价目录》平稳实施。要做好辖区内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导控,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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