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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四举措贯彻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及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政策

日期: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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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降价标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按1.64/m3。其中,化肥用气继续维持现行优惠政策,价格水平不变。

二是明确管理办法。对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三是明确上浮时间。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1120起允许上浮。

四是明确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均不作调整,仍按现行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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