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忠县城区居民用气自2016年开始实行阶梯气价

日期: 2016-01-15
字体:

为促进居民节约用气,提高天然气资源利用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召开听证会,将从20161月起对忠县城区居民用气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居民用气阶梯气价以年度作为计费周期,第一阶梯气量为每户每年480立方米及以下,覆盖率超九成;合表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价格;人口较多的居民家庭,人数超过4人,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各阶梯基础气量增加70立方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