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发改委决定,从2015年12月10日零时起,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由原3.97元/ m3下调为3.27元/ m3(按质量计算,由原5.84元/kg下调为4.81元/kg)。
从2015年11月20日起,对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工业用气、CNG原料气、商业和集体用气的最高销售价格由2.84元/ m3、2.85元/ m3、2.96元/ m3统一下调为2.14元/ m3。对具有调峰能力的工业企业用气在此价格基础上,叠加降低配气价格:日均用气量5-10万m3的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10元/m3;日均用气量10-20万m3的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20元/m3;日均用气量超过20万m3的部分,配气价格降低0.30元/m3。按月用气量实行阶梯价格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