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通过近一年的调查摸底、成本核算及参照周边区县和同等医院的床位费收费标准,并结合大足区人民医院新建医院的装修成本、病房实用面积、病房床位设置、病房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实行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规定,大足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大足区卫计委联合制定了大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病房床位收费标准,并报经区政府第79次常务会审定后执行。除VIP套房、单人间病房由医院根据合理成本自行制定并公示外,收费最高的为中心ICU监护病房70元/床·日;最低的为临时陪伴床10元/床·日;上述收费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上述收费标准的同时,要求人民医院加强病房管理,注重服务质量,做好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工作,注明病房类型,供患者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