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制定二次供水运营服务费标准
为加快推进我区“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规范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价格管理,江津区制定二次供水运营服务费标准:已实行“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且已移交江津区自来水公司管理的用户,执行统一的二次供水运营服务收费标准,区自来水公司在一次供水价格基础上,按0.80元/立方米收取二次供水运营服务费;现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在未改造移交前,仍按原约定方式收取。执行范围为江津区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内的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德感工业园、滨江新城、双福新区。执行时间从2016年6月30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