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重庆市大渡口区实验小学佳兆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6-09-06
字体: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重庆市大渡口区实验小学佳兆业学校

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695   渡发改发〔2016187

 

重庆市大渡口区实验小学佳兆业学校:

你校《关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实验小学佳兆业学校定价的申请》 收悉。你校是经大渡口区教委审批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全日制小学教育学校(渡教许决〔20165号)。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定价目录》(渝价〔2015270)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按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因素制定。考虑到你校办学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我委研究,现将你校学费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小学学费:5000/生·期。

二、你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学费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三、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四、以上收费标准从2016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