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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规范全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

日期: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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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为适应天然气安装发展需求,本着“补偿成本、合理负担”的原则,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反复优化方案、报经区政府同意后,从2016101日起,采取适度调整现有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与“一事一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

一、镇街城镇规划区内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制定最高收费标准,改变原按企业定价的方式,转为实行按区域定价

二、建制镇(街)城镇规划区以外撤并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居民用户以及经区政府批准建设的新村居民点(集中搬迁安置点)居民用户天然气安装实行包干收费,最高不超过所在建制镇(街)城镇规划区收费标准的10%

三、其余居民用户天然气安装收费,在所在建制镇(街)城镇规划区安装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暂通过与居民协商,或者由村民委员会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其增加的费用;待条件成熟时,再予以核定。

此次规范全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将进一步加快融城步伐,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逐步缩小毗邻镇、村居之间的价格差异,减少价格矛盾,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保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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