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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发改委圆满完成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

日期: 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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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物价局、市国土房管局通知要求,彭水县发改委近期对全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目前检查工作已顺利完成。

彭水县发改委对重庆凯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宏西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黔龙阳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在售楼盘和同夏地产、彭诚房产等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等行为。

针对个别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彭水县发改委已当场下达整改要求,并送达《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等资料,要求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切实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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