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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发改委调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

日期: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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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丰都县发改委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做出调整,具体调整措施如下:

一是降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即即对涉及房屋市政类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额的2.8‰收取降低为按2‰收取,对房屋市政类工程外的水利、交通、电力、能源等专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额的1.5‰收取降低为按1.2‰收取,同时设置了对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的上限标准。

二是降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档次由七档合并为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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