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落实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综〔2017〕24号)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为了及时贯彻落实收费有关政策,万盛经开区发改局会同财政局转发了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