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6月1日起,秀山县城区(秀山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辖区)建立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居民家庭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为每户每年0-540(含)m3,气价为2.30元/ m3;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年540-732(含)m3之间,气价为2.53元/ m3;第三档气量为每户每年732m3以上,气价为2.99元/ m3。
居民家庭采暖用气:第一档气量为0-1200(含)m3,气价为2.30元/ m3;第二档气量为1200-2000(含)m3之间,气价为2.53元/ m3;第三档气量为2000m3以上,气价为2.99元/ m3。
采暖用户在执行居民日常生活用气分档气量的基础上在采暖期增加采暖气量。阶梯价格实施周期为每年6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居民家庭采暖用户用气分为采暖期和非采暖期,采暖期为每年1月、2月和12月,非采暖期为每年3月至11月。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燃气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