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根据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情况和江津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江津区下调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自2018年4月1日起,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非居民用气(含工业、商业、集体、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20元/立方米下调为2.05元/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按重庆市统一规定执行,从2018年4月11日零时起,由3.30元/立方米下调为3.17元/立方米(按质量计算,由4.85元/kg调整为4.66元/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