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以及市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要求,铜梁区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召开了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提醒告诫会。
会上,价格科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检查所宣读提醒告诫函并安排布置下一步检查工作,分管领导提出工作要求。会议要求,电网企业不得收取已取消了的部分垄断服务性收费(包括: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过户手续费、磁卡补卡费、复电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8〕83号)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赁户收取电费。
供电公司、高新区管委会、园区企业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提醒告诫会。同时,电视台新闻中心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报道,加大宣传力度,将降价政策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