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7月31日,奉节县发改委召开推进工作会,进一步推进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工作。
据悉,奉节县发改委在7月20日召开“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的基础上,和奉节县电力公司联合成立“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一是综合组,责任科室:县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重点职责是加强与电网企业的联系,摸清辖区范围内各类转供电主体的具体名单,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为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监督检查组,责任科室:县发改委价格检查科,重点职责是对电力公司提供的转供电单位逐一提醒告诫,并督促各转供电单位即行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整改,适时开展重点检查,加强与辖区内电网企业的协调配合,共同对辖区内转供电主体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办理投诉举报,对相关投诉举报,要第一时间受理,迅速行动,依法查处违反国家电价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转供电单位清理及清费退费组,责任科室:县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重点职责是要进一步摸排,准确掌握辖区范围内各类转供电主体的具体名单并及时送县发展改革委,力求将本次清理规范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配合县发展改革委共同对辖区内转供电主体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清费退费。
此次推进会要求,县内各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平分摊电费,将降价政策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各转供电单位即行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县电力公司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此次及以前已经取消的收费,按规定时限将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全部清退到位;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收系统备用费和暂免征收自发自用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上报。
县发改委将会同县电力公司对辖区内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部分物业等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执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并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