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召开主城区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新闻通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重庆市自2018年8月15日起顺价上调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0.26元/立方米。
2018年8月7日,市物价局召开重庆市主城区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有关情况。会上,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治凡通报了本次理顺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必要性,重点介绍了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后具体执行价格及有关保障措施。市级相关部门、主城区燃气经营企业及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