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8月份起,垫江县发改委开展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
一是开展政策宣传。印发转供电价格政策宣传资料200余份,向转供电工商用户宣传了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
二是实施提醒告诫。组织转供电主体负责人召开提醒告诫会,发放《提醒告诫函》近50份。要求各类转供电主体单位在转供电环节中,必须执行用电价格政策,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及时把工商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工商用户中。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
三是强化收费公示。要求转供电主体,按月公示用电总量、缴费总额、工商用户用电及分摊(转供损耗和公用分摊)、电价等基本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四是开展监督检查。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价格举报投诉。开展全覆盖价格监督检查,保障国家工商电价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