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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发改委调整出租汽车起租里程

日期: 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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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理顺垫江县出租汽车价格矛盾,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垫江县发改委会同县交委调整了出租汽车起租里程,具体标准为:

一、出租汽车客运价格

(一)白天时段:600(含)—2200

1、起租价:5/3公里调整为5/2公里。

2、超过2公里部分里程,每公里租价为1.20元。计费方式为每500米计费一次,即租价标准为0.60/500米。

(二)夜间时段:2200(含)—次日600

1、起租价:5.2/3公里调整为6/2公里。

2、超过2公里部分里程,每公里租价为1.40元。计费方式为每500米计费一次,即租价标准为0.70/500米。

二、合乘费

出租汽车租用期间,在计价器能够满足合乘计费的前提下,经征得第一用户的同意,方可搭乘第二用户,收取合乘租车费。合乘车费由合乘乘客各负担80%,合乘路段不得再收起租费。

三、执行时间

20181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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