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公布重新核定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11月19日将召开听证会
11月19日将召开听证会
本报讯 11月1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召开重庆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新核定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通告》,公布了本次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名单、收费标准方案及成本调查报告。
听证会将于11月19日在重庆世纪同辉大酒店举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等已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新核定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的名额及产生方式确定,人员名单可在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http://fzggw.cq.gov.cn)查询。
按照国家以及市政府有关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以及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相关要求,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新核定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见表)。
其中,方案一基于静态测算的收费级差系数,兼顾货运企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等各方权益,根据路网货运结构、物流成本、平行道路情况等进行相应优化调整确定了各类车型的收费级差系数。方案二按照客货级差系数一致,相应确定了货车各类车型收费级差系数。
据介绍,本次听证方案的核定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原则把握上,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充分考虑货车通行费变化、货运物流企业运输成本、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合法权益。货车计费方式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货车总体通行费负担不增加,高速路网货车通行费总收入与目前货车通行费总收入相比应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
同时,确保每一类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收费额都不会比现在计重收费额高,各高速公路项目定价方式也维持不变,保障平稳过渡。
此外,本次重新核定货车通行收费标准还将优化取整规则,将现行“5元取整”计费规则调整为“按元取整”,保证收费更加公平合理。
本次听证的收费标准方案及成本调查报告文本均可在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下载。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市交通局于11月1日起在市交通局官方网站(http://jtj.cq.gov.cn)上设置意见征集专栏,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专栏对收费标准方案发表相关建议和意见。
方案一:总体平移收费标准方案
1.收费费率标准。货车计重收费为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桥隧通行费(0.80或1.60元/吨车次)收费的高速公路项目,一类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标准调整为基本费率0.40元/车公里+桥隧通行费4.00元或8.00元/车次;货车计重收费综合费率0.12元/吨公里的高速公路项目,一类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标准调整为综合费率0.60元/车公里。
2.收费级差系数。1类至6类车型收费级差系数为1.0∶1.8∶3.3∶4.5∶4.9∶5.5,6轴以上的大件运输车辆按一类货车的7.5倍计收。
表1 总体平移收费标准方案(方案一)
|
车型分类 |
车型规则 |
车型收费标准 |
收费系数 |
对应计重 平衡吨位 |
标准装载吨位 | |||
|
公路通行费费率标准(元/车公里) |
桥隧通行费费率标准(元/车次) |
|||||||
|
原0.08元/吨公里 |
原0.12元/吨公里 |
原0.8元/吨车次 |
原1.6元/吨车次 |
|||||
|
1类货车 |
2轴,蓝牌 |
0.40 |
0.60 |
4.00 |
8.00 |
1.00 |
--- |
4.50 |
|
2类货车 |
2轴,黄牌 |
0.72 |
1.08 |
7.20 |
14.40 |
1.80 |
9.00 |
18.00 |
|
3类货车 |
3轴 |
1.32 |
1.98 |
13.20 |
26.40 |
3.30 |
16.50 |
27.00 |
|
4类货车 |
4轴 |
1.80 |
2.70 |
18.00 |
36.00 |
4.50 |
22.70 |
36.00 |
|
5类货车 |
5轴 |
1.96 |
2.94 |
19.60 |
39.20 |
4.90 |
25.20 |
43.00 |
|
6类货车 |
6轴 |
2.20 |
3.30 |
22.00 |
44.00 |
5.50 |
44.00 |
49.00 |
1.收费费率标准。与方案一相同。
2.收费级差系数。1类至6类车型收费级差系数为1.0:2.0:3.0:4.0:5.0:5.6,6轴以上的大件运输车辆按一类货车的7.5倍计收。
表2 客货收费级差系数一致收费标准方案(方案二)
|
车型分类 |
车型规则 |
车型收费标准 |
收费系数 |
对应计重 平衡吨位 |
标准装载吨位 | |||
|
公路通行费费率标准(元/车公里) |
桥隧结构物通行费费率标准(元/车次) |
|||||||
|
原0.08元/吨公里 |
原0.12元/吨公里 |
原0.8元/吨车次 |
原1.6元/吨车次 |
|||||
|
1类货车 |
2轴,蓝牌 |
0.40 |
0.60 |
4.00 |
8.00 |
1.00 |
5.00 |
4.50 |
|
2类货车 |
2轴,黄牌 |
0.80 |
1.20 |
8.00 |
16.00 |
2.00 |
10.00 |
18.00 |
|
3类货车 |
3轴 |
1.20 |
1.80 |
12.00 |
24.00 |
3.00 |
15.00 |
27.00 |
|
4类货车 |
4轴 |
1.60 |
2.40 |
16.00 |
32.00 |
4.00 |
20.00 |
36.00 |
|
5类货车 |
5轴 |
2.00 |
3.00 |
20.00 |
40.00 |
5.00 |
25.80 |
43.00 |
|
6类货车 |
6轴 |
2.24 |
3.36 |
22.40 |
44.80 |
5.60 |
45.00 |
49.00 |
(重庆日报2019年11月2日6版 记者 白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