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10-26 13:22
10月26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关于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事项的通告》,启动了重庆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定价听证程序。
20191026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医疗价格调整通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务院办公厅《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拟定了《重庆市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方式,补偿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通气会上了解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拟于11月下旬组织召开定价听证会,就定价方案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这次改革的原则是医疗费用增减总量平衡,不增加老百姓整体负担。”重庆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刘静表示,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要求取消公立医院机构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同时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最终实现群众负担整体不增加。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表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听证会共设置听证会参加人32名,包括消费者14名、公立医疗机构代表5名、医用耗材经营者2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专家学者2名,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5名。同时设旁听席10个、记者席5个。
其中8名消费者、10名旁听人员通过网络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产生,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推荐聘请。
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且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于2019年10月27日0:00至2019年11月2日24:00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报名(http://fzggw.cq.gov.cn)。
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定价方案等事项将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于11月上旬另行通告。
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本市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事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4、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5、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听证会旁听人条件
1、本市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事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旁听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上游新闻2019年10月26日·重庆晨报记者 张瀚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