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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月将举行听证会 重新核定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日期: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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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重庆广电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将从2020年1月1日起由目前的计重收费调整为统一按车(轴)型收费,今天(10月19日)上午,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通气会,我市将于11月举行重新核定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听证会。

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在开展调研测算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新核定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听证会,就相关方案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各方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养护处处长郝祎介绍,原来货车的收费方式是在收费站的出口,安设计重秤台,对货车进行计重收费,不利于快速通行,所以收费方式就要作相应调整,由原来的计重收费调整成按车(轴)型收费。这样一调整,相应的就要对原有的收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通告,向社会公告了听证时间、定价听证事项、听证会参加人等事项。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且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于2019年10月20日0点至10月27日24点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报名。

郝祎还介绍,这次收费标准调整,主要遵循这样几个原则:第一,不增加总的社会物流成本,调整之后全高速路网通行费收入,与现在相比持平或略有下降。第二,每一类车型在标准装载下的收费标准,比现有计重收费标准要低。第三,按照计重收费标准进行费率平移,折算成车型收费标准。第四是维持现有定价收费模式,第五是收费取整规则发生变化,以前按五元取整,以后会按元取整,更加公平合理。


(第1眼-重庆广电2019年10月19日 记者 刘恋 胡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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