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垫江县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中探索出了“竞买前一小时报名”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新模式,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原挂牌出让操作程序
土地挂牌公告发布后,竞买者须在公示期内到国土房管局索取交易文件和保证金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后需在公示期内到国土房管局报名和填写报价单,国土房管局收到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举行揭牌会确定竞得者。
二、原挂牌出让程序存在弊端
原挂牌公告期内竞买者随时可以前来报名、报价,因此参加竞买的人员情况很容易泄漏,导致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土地挂牌后无法形成竞争,土地的市场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致使政府土地收益的流失。
三、创新“竞买前一小时报名”模式,凸显优势原
(一)创新“竞买前一小时前报名”模式,规范土地出让程序。一是根据垫江经济发展及各行业用地需求,合理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经市国土房管局批准后,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垫江国土房管局公共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二是做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三是招拍挂出让全部采取现场竞价方式,招拍挂委员会成员单位派人对土地招拍挂竞买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将成交地块位置、面积、竞得人、成交价格、土地开竣工时间等成交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创新“竞买前一小时前报名”模式,保障充分竞争。针对过去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出现的企业围标、串标现象,该县取消了招拍挂期间的报名,土地出让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封闭管理或现场进行刷卡缴纳,竞买者凭保证金进账单现场报名参与竞买,开标前一小时进入会场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者,在招拍挂主持人的主持下先填写第一轮报价单,汇总第一轮报价情况后公布最高报价,竞买者愿意继续竞价的,采取现场拍卖方式确定竞得者,招拍挂委员会对土地现场竞买全过程进行监督。由于土地招拍挂期间不报名,竞买者只提前1小时到达竞买现场,审查相关证件,交纳保证金后立即进入交易会场,不给官商勾结及企业围标、串标留下操作时间,减少了土地交易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使得竞争更加充分,体现了土地的市场价值,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杜绝了围标、串标行为。凤山东路安置点旁一宗国有土地出让,面积为34亩,初始价为6530万元,通过多轮竞争,最终以8885万元成交,高出起价2355万元,为县级财政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三)创新“竞买前一小时前报名”模式,强化组织定力。为充分体现土地供应的公开、公平、公正,该县已成立国有土地地价委员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由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审计局等有关成员部门组成,负责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土地出让前将土地出让方案、报名资格、保证金、出让底价、增价幅度等竞买条件报县地价委员会和县招拍挂委员会集体审定。通过多部门集体决策,有效防止了土地出让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以及各种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发生。
四、创新“竞买前一小时前报名”模式,初现成效
未改进招拍挂操作程序前,该县的土地招拍挂出让参加竞买人数仅为2到3家,最高楼面单价仅为450元/㎡,每亩土地价格为100万元。改进招拍挂操作程序后,土地招拍挂出让参加竞买人数最多达到20家,最高楼面单价为1850元/㎡,每亩土地价格为260万元。通过程序的改变,有效杜绝了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出让制度,形成了竞争机制,体现了土地的市场价值,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为规范全县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出了贡献,同时,这一思维的改变,对全市其他区县以及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垫江县发改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