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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多举措完善集体林权制度

日期: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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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集体林业保护体制机制,盘活集体森林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涪陵区从稳定承包权、落实处置权、放活经营权和保障收益权等重点工作任务着手,力争到2020年全区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林地经营权更加灵活,处置权落实更加到位,收益权更有保障;林权管理服务体系、金融支持体系、林业可持续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林权交易平台更加完善,林权流转秩序更加规范,规模化经营成为集体林业发展的主流,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农收入显著增加、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的目标。

一是稳定承包权。继续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确权颁证的基础上,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工作,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林权制度,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稳妥探索林地承包权退出补偿机制。

二是落实处置权。规范林地流转行为,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可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严格界定流转林权范围,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暂不进行转让,在保证公益林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允许以转包、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鼓励利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及非木质产业,推动集体公益林资产化经营。完善重庆涪陵林权交易所建设,建成区域林权交易专业平台和区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

三是防活经营权。健全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林地“一张图”管理,建立公益林动态管理机制,允许对承包到户的公益林进行调整完善。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立社会资本发展林业的激励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集体林,引导林企合作,开展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以生产绿色生态产品为导向,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四是保障收益权。依法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探索市场化方式对林权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着力破解生态保护与林权权利人利益间的矛盾。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确保公益林权利人补偿收益权益,实现公益林应补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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