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比选《重庆市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估及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前期研究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落实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常态化评价研究,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重庆市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估及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前期研究承担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研究内容:健全常态化评价机制,针对全市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结合国家布局规划及每两年综合评价要求,系统分析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核心指标建设成效,动态监测创新平台发展态势,形成评估及优化提升方案。
(二)成果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形成《重庆市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估及优化整合实施方案》成果一份,材料需提供纸质件和电子件。
(三)经费标准:最高报价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含)(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上述报价覆盖本项目研究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时间要求: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参与单位还应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评审要点》(附件1—4)。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递交要求
(一)凡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准备以下资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1份〈刻录至光盘〉):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前期研究申报书》(需在首页及尾页加盖单位鲜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佐证材料复印件);
4.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原件);
6.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8:00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若以邮寄方式寄达,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资料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408室,邮政编码:401121。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7575793
附件:1.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前期研究申报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
3.真实性承诺书
4.竞争性比选评审要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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