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推动重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成效评估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我委拟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时代推动重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成效评估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收集梳理2025年度全市7个革命老区区县(城口县、黔江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和涪陵区)振兴发展的相关材料、数据、案例等,搭建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5年度评估指标体系。二是对全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2025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取得的主要成效、做法、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三是提出相关建议,为下一步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提供参考。
二、工作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三、工作经费
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商务要求。具有咨询类业务咨信,有相关规划编制、实施方案、课题研究或绩效评估业绩,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评估评价、文字起草能力,能够提供开展评估的必要条件,保证评估成果按期实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人员保障。项目组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能亲自组织、指导、参与动态监测并开展实质性评估工作。项目负责人须是副高级及以上或同等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
(四)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经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网站,凡列入失信警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不得参与本评估项目。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拥有具备经济社会宏观分析能力和重大项目策划能力的团队,能够按时完成成效评估工作,非特殊情况,项目完成前团队人员较参选时提交的研究团队人员名单不得更减且常驻重庆,能够持续提供支持和支撑。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资料。申报单位需填报《新时代推动重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成效评估比选申请书》(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首页及尾页加盖鲜章章),电子版一份(刻盘),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29日(星期天)17:00前(北京时间)。
(三)申报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19室。
(四)申报不予受理情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023-67575148,1509591066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419室
邮 编:401121
附件:1. 新时代推动重庆革命老区振兴发的成效评估比选申请书
2.竞争性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