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我市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听证有关事项的 公告
渝发改收费〔2025〕541号
我市公办高校学费政策已实施二十余年,目前高等教育教学培养模式、专业设置、办学成本和社会需求都发生深刻变化。为助推教育强市建设,进一步健全教育投入机制、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促进我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教委拟定了《关于优化我市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的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价格听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优化我市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的方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5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27名)
1.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共13名。其中公办普通本科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3名,公办高职高专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3名,高中学生家长代表7名,通过网络自愿报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下随机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消委会推荐产生。
2.公办高校代表共4名。由市教委推荐公办普通本科、公办高职高专代表各2名。
3.专家学者2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4.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共4名。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各推荐2名。
5.政府有关部门2名。由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推荐1名。
6.社会组织代表2名。由市消委会、市高教学会各推荐1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置10个旁听席位。旁听人员通过网络自愿报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下随机选取产生。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置5个记者席位。新闻媒体通过自愿报名,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报名顺序选取产生。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本市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意见、阐明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本市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3.身体健康,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
(三)新闻媒体报名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报名的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
报名人员请于2025年5月9日14:30时至2025年5月16日14:30时期间,通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fzggw.cq.gov.cn)报名(每日0:00至7:00为系统维护时间,报名系统暂无法使用)。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应提供学生就读学校及户籍所在地。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
推荐听证会参加人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推荐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告知市发展改革委(邮箱:fgwsfglc@163.com)。
(三)新闻媒体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名(邮箱:zcyjs606@163.com)。
六、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以及提请听证的方案等,由市发展改革委于5月下旬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