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机制听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渝发改收费〔2025〕511号
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机制于2005年2号线开通时形成,对于培育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客流、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模不断扩大,轨道交通客运量、运营成本及市民对高质量出行的需求均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完善票价机制以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为积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拟组织召开完善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听证事项
拟于2025年5月下旬召开听证会,就《完善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机制方案》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置35个听证会参加人席位。
1.消费者代表20名。消费者通过网络自愿报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下随机选取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消委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3名。重庆交通开投集团1名、重庆轨道集团1名、城市轨道交通其他运营单位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交通运输委推荐产生。
3.市人大代表2名。由市发展改革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推荐产生。
4.市政协委员2名。由市发展改革委提请市政协办公厅推荐产生。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代表6名。由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资委,璧山区政府,市消委会各推荐1名。
6.专家学者2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置10个旁听席位。旁听人员从消费者中产生,通过网络自愿报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下随机选取产生。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置5个记者席位。新闻媒体通过自愿报名,由市发展改革委按报名顺序选取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本市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较为熟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本市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3.身体健康、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
(三)新闻媒体报名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会议纪律。
四、报名、推荐时间及方式
(一)自愿报名的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
报名人员请于2025年4月29日9∶00至2025年5月6日9∶00期间,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http://fzggw.cq.gov.cn)报名(每日0∶00至7∶00为系统维护时间,报名系统暂无法使用)。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乘坐习惯。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
推荐听证会参加人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6日前将推荐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告知市发展改革委(联系邮箱:sfc204205@163.com)。
(三)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请于2025年5月6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名(联系邮箱:zcyjs606@163.com)。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以及提请听证的方案等由市发展改革委于5月中旬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