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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比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现场调研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日期: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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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489号)要求,为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高效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工作,我委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现场调研课题》研究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有关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我委根据“十四五”以来市级批复节能审查意见情况,筛选出40个近期建成投产但未开展过节能审查现场核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监察。主要监察内容包括节能审查制度总体实施情况、节能审查把关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验收情况。

二、工作时限

2025年6月底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三、工作经费

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相关实施业绩,熟悉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国家、重庆市节能降碳相关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具备从事节能审查相关工作的技术专业力量,承担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现场调研、节能验收等相关项目。

(三)人员保障。课题组成员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够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且具有相应职称和资质。

(四)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经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网站,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单位、课题组长、团队成员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建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具有充备的节能审查工作经验的技术团队,能够根据标准一致性实施完成现场调研任务,非特殊情况,课题完成前技术团队人员较参选时提交的研究团队人员名单不得更减且常驻重庆,能够持续提供支持和支撑。

五、报名材料

请参与报名的单位按以上要求,自愿报名并提交比选申报书(附件1),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申报材料请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标注好正副本。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安排、进度安排、人员配备情况、成果提交形式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含明细);

(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工作团队构成。需提供课题组成员证书复印件或资质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

(六)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七)真实性承诺书;

(八)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资料份数:申报单位应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现场调研课题研究单位竞争性比选申请书》,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首页加盖鲜章),电子版一份(刻盘),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8点前。

(三)申报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2室。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67575742,67575186。

地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2室

邮编:401120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现场调研课题研究单位竞争性比选申报书

      2.专家评审打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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