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福寿楼项目投资概算评估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福寿楼项目投资概算的第三方评估单位,特邀请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法人为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地点为沙坪坝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1464平方米。概算总投资7677万元。
二、服务内容
对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福寿楼项目投资概算开展评估,评估重点包括:一是项目内容与批复可研是否一致。二是概算编制是否全面、合理、准确。三是说明概算审增及审减的内容及理由。第三方评估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任务,并出具投资概算评估报告。
三、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法人单位补充资料时间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
四、质量要求
投资概算评估报告成果应符合国家、重庆市或行业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计价方式、限价、支付方式
本项目总费用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包括完成项目投资概算评估相关工作的全部费用。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为7万元。评估任务承担单位完成评估并出具概算评估报告后,由项目法人一次性支付。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比选申请人须是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具有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或具有乙级及以上综合资信等级。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作废,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核实按作废处理。
(二)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中国信用”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受惩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截至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独立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工程总投资超过7000万元的建筑类工程项目概算评估业绩(以获得概算批复为准)。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正登记执业的建筑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参加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人员应当熟悉重庆市建筑行业的计量计价规范和市场行情,并具有一定数量的对口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一、二级造价工程师。
七、其他要求
按照附件1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超过比选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文件不再接收。比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按照附件2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概算评估单位,并发放评估咨询委托书。
八、文件提交
比选申请人按照附件1要求制作《比选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密封后通过邮寄方式或者现场提交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515室,邮编401121)。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下午5:00。(联系电话:023-67575244)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