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国道G651巫溪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重庆段)概算评估》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巫溪县国道G651巫溪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重庆段)概算评估单位,特邀请合格的概算评估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法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路线全长10.344公里,共设置桥梁398.6米/4座,涵洞25道,隧道4034米/4座。送审总投资概算78987万元。
二、服务内容
开展巫溪县国道G651巫溪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重庆段)概算评估,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规模、投资等审核任务,出具项目概算评估报告。
三、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法人单位补充资料时间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
四、质量要求
概算评估报告成果应符合国家、重庆市或行业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计价方式、限价、支付方式
本项目总费用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包括完成项目概算评估相关工作的全部费用。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为37万元。评估任务承担单位完成评估并出具项目概算评估报告后,由项目法人一次性支付该项目全部费用。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比选人申请人代表必须是经投标人合法授权的、能够完全代表单位行为的代理人;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申报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作废,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核实按作废处理。
(二)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中国信用”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受惩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
3.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三)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比选申请人独立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公路项目概算评估咨询(以委托函或合同日期为准)。
(四)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不少于2名交通运输工程公路类别注册造价师,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资格。
七、竞选其他要求
(一)按照附件1要求提供竞选文件。
(二)超过竞选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竞选文件,不再接收。
(三)无论竞选结果如何,竞选人自行承担参与本项目竞选所产生的费用。
(四)竞选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按照附件2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概算评估单位,与其签订正式合同。
八、竞选文件提交
(一)提交要求:将附件1纸质件一式三份密封后提交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提交方式:邮寄或者现场提交。
(三)提交地点: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处410办公室。
(四)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如邮寄提交,以我委联系人在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竞选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3—67575718,13509405263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4楼。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1.《巫溪县国道G651巫溪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重庆段概算评估)》比选申请书
2.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