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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比选公告

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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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要求,科学建立全覆盖、标准化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我委拟开展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请有意向且具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业务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二)项目业主(比选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日止。

(五)项目资金及来源:财政性资金,不高于30万元。

(六)其他: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果涉及的数据、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采购人。

二、研究内容

一是建立各类主体信用档案,根据档案信息来源,确定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评价维度、指标详细参数、指标分值等内容。

二是演绎各类主体信用评价模型,通过统计分析、逻辑回归等统计学、数学方法建立并优化评价模型,尽可能实现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三是验证制定的模型、指标体系,并对全市各类主体开展信用评价。

四是研究基于信用评价的应用机制,供各级、各部门在监督检查、公共服务、市场化应用等方面参考使用。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无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0月25日)起至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s://fzggw.cq.gov.cn/)下载比选文件。无论潜在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比选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11月1日14时30分前,递至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602室),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023-6757581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602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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