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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比选《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实施成效评价》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日期: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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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评估《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效果,不断优化信用管理体系,提升监管效能,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实施成效评价》课题研究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评估《暂行办法》的实施效果,包括执行中招投标各类市场主体的实际效果如何,以及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市场主体的正向引导力度如何,对《暂行办法》存在哪些需要修订的地方进行综合全面的评价。

2.按照国家信用工作要求和相关省市招标投标信用开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下一步我市《暂行办法》修订的方向和意见,形成修订稿初稿。

3.就招标投标信用工作纳入我市招标投标条例提出具体建议。

(二)编制经费。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含税)。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成效评价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相关课题或方案研究业绩,能够提供开展成效评价的必要条件,保证成效评价按期实现。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参选要求提供的材料应确保实事求是、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申报资料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应填报《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书》,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首页及尾页加盖鲜章,联合申报课题由牵头单位加盖公章,其他单位课题组成员签字),电子版一份(刻盘),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二)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4日17:00点前。

(三)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N308办公室。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童老师,联系方式:023—6757590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N308室

邮  编:401121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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