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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长江经济带内陆承接产业转移高地重点项目策划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日期: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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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长江经济带内陆承接产业转移高地重点项目策划》承担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为有效解决我市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协同融通合作存在卡点堵点断点的问题,推动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示范园区,高水平打造内陆承接产业转移高地,形成溯江而上、接续联动、整体提升的发展格局,我委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长江经济带内陆承接产业转移高地重点项目策划。为择优选择承担机构,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选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开展工作的方案及报价,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紧密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生产力布局等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综合研判新时代新征程长江经济带重大生产力布局面临的新要求,深入分析长江沿线省市产业协同合作、招商引资等发展规律以及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现状成效和存在问题。

2.在充分论证上述工作背景的基础上,分析提出全市内陆承接产业转移高地建设的工作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行业、区域、建设时序、承接来源等项目分类,系统梳理我市拟对接的长江沿线省市重点产业项目。

3.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找准地域、行业特点,统筹考虑区域布局等综合因素,切实策划一批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平台建设项目,编制长江经济带内陆承接产业转移高地重点项目库。

(二)编制经费。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含税)。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之内完成项目策划,后续根据新的政策要求做好跟踪服务,动态完善项目库信息。

三、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参选单位承担过省(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产业研究等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课题研究、实施方案、重大项目策划、项目评估等相关业绩成果。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收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参选要求提供的材料应确保实事求是、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申报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六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内附电子版一份(刻录至光盘)。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编制大纲、进度安排、研究团队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

(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

(四)业绩证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4年10月8日17:00点前。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406办公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23—6757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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