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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评估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日期: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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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评估》承担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为迭代升级广阳岛片区功能定位,持续巩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成果,梳理5年来绿色发展示范成果并注重机制建设,以更高水平保护支撑更高质量发展,凝炼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我委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评估。为择优选择承担机构,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选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开展工作的方案及报价,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调研广阳岛片区绿色发展示范建设情况,凝练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2.系统梳理5年来片区示范建设的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原因。

3.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评估报告》,为片区绿色发展“后半篇文章”提供借鉴。

(二)编制经费。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含税)。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绩效评估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内容。

(二)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参选单位承担过重庆市(含区县级、三峡库区等)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领域相关的发展规划、课题研究、实施方案、重大项目策划、全过程咨询等相关业绩成果。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收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参选要求提供的材料应确保实事求是、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申报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六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内附电子版一份(刻录至光盘)。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编制大纲、进度安排、研究团队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高校除外);

(四)业绩证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4年10月8日17:00点前。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406办公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23—6757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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