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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比选《行政执法效能数字化评估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日期: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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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行政执法效能数字化评估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研究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要求

    (一)研究内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决策部署,聚焦重庆市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重大改革任务,对重庆市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阻碍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堵点痛点难点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当前和未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的具体载体、方式、手段,以数字化赋能为牵引,构建形成行政执法数字化评估体系,以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量化模型,提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评价指标,能够全面、实时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现状,有效评估各行业领域、各区域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质效提供数字化支撑。

    (二)经费标准:40万元以下。

    (三)时间要求: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开题报告;2025年4月15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二、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相关课题或方案研究业绩,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实现。

    (三)人员保障:课题负责人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课题项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须是副高级及以上或同等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

    (四)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三、申报资料及申报方式

    1.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应填报《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首页及尾页加盖鲜章,联合申报课题由牵头单位加盖公章,其他单位课题组成员签字),电子版一份(刻盘),按照密封条模板将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2.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7日(星期一)18点前。

    3.申报递交地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N214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闫老师,联系方式:023-6757524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  编:401121

    附件:1. 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书

      2. 密封条模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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