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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编制重庆市“十五五”期间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库》研究承担单位竞争性比选的通知

日期: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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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十五五”期间我市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谋划工作,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重庆市“十五五”期间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库》研究承担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要求

(一)研究内容:围绕推进我市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聚焦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关项目以及我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重点领域、重点方向有关项目,科学谋划我市相关重点项目,形成我市“十五五”期间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库。

(二)经费标准:竞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0万元。

(三)时间要求: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开题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四)结题材料:包括研究报告,以及开题报告一份、中期评估报告一份、结题验收报告三份(其中专家评审意见书原件一份)、查重报告一份(重复率须低于20%)、纸质课题成果一套、成果应用及转化材料一套、课题简本(5000字以内)。

二、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比选人近五年内承担过国家或地方“一带一路”领域相关发展规划、战略研究、实施方案等编制工作。

(三)人员保障:课题负责人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课题项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须是副高级及以上或同等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项目组2/3以上成员具备策划“一带一路”领域重大项目经验并熟悉我市投资相关管理条例。

(四)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经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网站,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单位、课题组长、团队成员不得参与本次课题研究。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拥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团队,能够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课题完成前技术团队人员较参选时提交的研究团队人员名单不得更减,且常驻重庆并对人员进行考核,能够持续提供支持和支撑。

(六)鼓励国家级和市级知名智库、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参与比选,鼓励“政产学研用”相关单位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填写《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研究申报书》,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需在首页及尾页加盖单位鲜章),电子版一份(刻录至光盘),以上资料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

(二)截止日期:2024年9月20日18:00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超

联系方式:023—6757586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

邮编:401121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研究申报书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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