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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彭水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一县一策”绩效评估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日期: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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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彭水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一县一策”绩效评估承担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2022年1月,我市印发了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彭水县发展若干政策(即“一县一策”)。“一县一策”实施近三年来,为彭水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全面评估三年来“一县一策”落实情况,深入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落实好“一县一策”的意见建议,我委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彭水县“一县一策”开展绩效评估。为择优选择承担机构,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选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开展工作的方案及报价,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1.对彭水县“一县一策”三年来支持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取得的成效、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2.梳理彭水县“一县一策”执行情况较差的支持政策和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分析具体原因,提出意见建议。3.形成彭水县“一县一策”绩效评估报告。

(二)编制经费。彭水县“一县一策”评估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绩效评估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独立承担相关评估或规划的业绩。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收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四、申报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编制大纲、进度安排、研究团队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高校除外);

(四)业绩证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4年8月19日17:00点前。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419。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杨涛,电话:6757599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4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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