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23年度成果推荐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23年度成果推荐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申报的资格
1.由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2.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成果。
二、申报内容
1.纸质书面申报材料的内容。包括:使用单位证明(扫描件)、成果形式证明(扫描件)、承诺不涉密函和课题文本(包括成果完成人名单)。各申报单位将上述四份材料打印合订成书面申报材料5套,其中一套要求加盖红章,其余4套可以是复印件。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报送材料如不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不再退回提醒。
2.请确认申报成果不涉密、不含敏感信息,能够在互联网发布。申报成果如有密级,必须将成果中的涉密内容删除后方可进行申报。同时,在报送的书面申报材料中,承诺申报材料内容不涉密的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3.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研究报告和论文等。
三、工作要求
1.网络申报截止时间:5月17日(星期五)17:00。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5月24日。
2.成果完成人中如有省部级、厅局级领导同志,要求提供领导同志本人的签字认可(在提交的盖有红章的课题文本的成果完成人姓名后面签字)。
3.凡已经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如成果存在争议,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4.评为一等奖的课题成果,将推荐申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
5.成果电子版请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邮件地址:cqfgw_xswyh@163.com,联系电话67575055)。成果纸质版请寄送至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综合处(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710室)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